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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1 (第4/4页)
其实不是。 相反,是陆臻写的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写到一半的时候,甚至停更了许久。在这之前,他写过、,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都是有原型的,写的中途,他早已将自己代入,是投入了最真实最真实情感的。 有谁知道,如今这么功成名就的他,曾经是一个被家人抛弃的孩子呢。 虽然小的时候,孤儿院的院长格外照顾他,却也是因为这份格外照顾,让他被其他的孩子欺负。直到,那一天,在墙角,遇到了那个叫路柬的小男孩。 相比较下来,这部没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显的有些单薄,可他没想到,读者喜欢的竟然是这一部。 写完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新的文。直到,在三亚与凌飒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来曾经,他也有那么随意过。为了这个相交甚浅的男孩(还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于是有了这部。 你的笔尖画下的却不失我的名字——当时,陆臻想也没想,就敲下了这句话,作为文案,连他自己也觉得惊讶,就像是在脑海里早已存在的东西,当你想用的时候,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写作的过程,也很流畅……一幕幕地写下来,就像自己由将过去的那段岁月重温了一遍。这或许也是他写文的初衷。 他发现比起虚构一个故事,他更喜欢将最真实的事情,写下来。 凌飒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对陆臻充满敌意的凌书复,还是决定和陆臻单独聊聊。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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