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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1/8页)
在去年正月里的时候,他提着一瓶茅台酒去王小仙家拜过年,那个时候,王小仙挺着一只大肚子还没生,他趁着七分酒意,把王小仙狠狠地干了一顿,可是,干完之后,王小仙对他说——以后,我们还是克制一点吧,我不想再出事了…… 所以,很长时间了,施美春都没去王小仙家窜过一次门,因为,再怎么说,王小仙现在已经过上了幸福的城里人生活,而且又给车间主任姐夫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施美春要再厚着脸皮去打扰她,那真就畜生不如了! 223.第二百二十三章:施美春的好哥们洪双喜 施美春在几个比较大的城市待过一段时间,像上海了、杭州了、宁波了、绍兴了都去过,他最想去的城市其实还是北京,因为他上小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首歌——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伟大领袖毛主席,带领我们向前进…… 这首歌他那时候唱起来朗朗上口,在他暗淡的童年岁月里,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想去一趟北京,去天安门看一看,瞻仰一下毛主席的遗像,然后去一趟长城,有句话不是这样说得吗——不到长城非好汉!他一直都想去北京的这两个地方走一走、看一看,算是圆他的一个梦,可说实在话,施美春这小子风里来、雨里去的尽在女人堆里瞎忙活,实在是忙得他都分不开身了……所以,这样一来,去北京的计划暂时就搁浅下来了。 卖完了上一趟偷来的珍珠之后,施美春和那两个跑腿的铁哥们把钱一分,开心得在一起吃了好几顿饭,你来我往的喝了好几趟酒,在这两个跑腿的年轻人之中有一个叫洪双喜的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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