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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5 交税和领养 (第2/6页)
在。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她给出了一整套她认为其实最有利于林奇合法避税的方案,大概的意思就是把“收入”变成“增资”,这部分属于投资收入,在个人并不受益的时候不需要为此交税。 同时公司也不需要为此缴纳税收,因为它并非销售或者营业所得,自然也不存在税收的问题。 当然这里面还需要一些合法的小手段,完成之后这些钱就能够放在林奇个人控股的公司的对公账户上,更有趣的是这家公司从上到下都只有林奇一个人。 然后林奇可以尽情的挥霍属于公司的“公款”以公司的名义各种私人消费,因为他是独立股东,所以他不会追究自己的责任。 当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把这家公司折腾“破产”,然后再经过一些手段,他以个人名义以极低的价格和产权方签订一份协议,拿下所有公司的产权。 大多数时候,这个产权方最后会变成银行。 合理又合法,大量需要纳税的资产就这样经过几个其实对于某些人来说并不神秘的环节进入了人们的口袋里,他们还不需要承担任何超出的法律责任,即便是联邦税务局都很难找到对付他们的手段。 也许这样做会在道德上存在一些问题,可对于资本家们来说,道德这种东西只有在为了省钱而举办的慈善晚会上才有存在的土壤。 至于生活中? 那不可能,道德卖不了钱,他们就不会保留这些东西! 林奇没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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