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_7不情不愿的同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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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不情不愿的同居 (第1/8页)

    林言拿着那份草拟合同和自己以前的合约比照了两天,没看出什么陷阱来。事实上在GIN已经抓住了他把柄的当下,就算前面是个坑,他也只有往里跳了。比起马上失业去喝西北风,当然是先拿了预付工资再走一步看一步比较划算。

    应他的要求,GIN先付给他四成的基本片酬,用这笔钱和自己的积蓄,他把奶奶转入了市中心的医疗机构。接下来就是好好养胎静待开拍了。

    但还有个大问题,签合同的那天,他对仇姐指了出来。

    “你说孩子生下来要怎么办?你不想养吗?”

    “绝对不要。”林言把这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他对这个意外产物毫无感情,新合约带来的钱确实可以让他自己吃喝不愁,但如果要在这个城市里养一个小孩的话,那点钱根本是杯水车薪。

    “这样。”仇姐显然犯了点难,抓了一会儿头发后,她想出了一个点子。

    “我可以帮你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你觉得怎么样?”

    “送人领养我自己也能做。”

    “和那种通过孤儿院的领养还是不同的,我可以帮你直接对接到有领养意愿和能力的人,让你来选择对象。”

    “听起来很像人口贩卖。”

    “哪有那么夸张,只是和那些领养中介机构都比较熟而已。很有些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有这方面的需求,当然,他们可能会对孩子本身比较挑剔,不过以你的形貌条件,小孩想必也会很抢手的。”

    她话语中隐含着的,把孩子当做商品的意思,让林言有些不舒服。但事实上他对它的态度又有什么不同呢?只是因为怀着它可以让自己拿到钱才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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