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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章第一桶金 (第2/4页)
元。1993年4月30日,以海民源a股(证券代码:0518)的名义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圳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上市后的第二年,“海民源”公司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不佳,其股票无人问津,在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海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3.65元。 但从1996年7月1日起,“海民源”的股价就从4.45元起步,在短短几个月内股价已窜升至20元,翻了数倍。在被某些无形之手悉心把玩之后,“海民源”成了创造1996年股市神话中的一匹大黑马。 经过一番精心包装之后,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海民源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年报赫然显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比去年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万股。年报一公布,“海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元。 从1996年4月1日的2.08元,涨至1997年1月的26.18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升幅高达16倍! 但随后,1997年3月1日,证监会等数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海民源”年报造假,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其中5。4亿元虚构利润是该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而6.57亿元资本公积是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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