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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恐吓流审案 (第2/4页)
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 如果达到了法定的考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 这套堂审制度不能说多么完美,只能说相对来讲,比较适合太夏。 冤假错案当然也没有办法通过这套制度就禁绝,屈打成招的事情,在太夏各州郡之中,依旧屡见不鲜。 可这套制度终归有其道理,针对普通人的案件审讯,以这套制度来进行,也确实可以保证绝大部分的案件,都能有理有据的结案。 既然如此,在没有更好的制度能够用来替代之前,这套制度就不会被轻易更改。 不过今天的这件案子,倒是并没有完全按照流程规定去进行。 高府的案子,是由府内大管家来到京都府衙提起诉讼的,同时也没有准备‘诉状’。 案由和事实,全部都是高府大管家口述,并未落于纸面。 若是普通人如此的话,京都府衙根本就不会受理这个案子。 可报案的一方是户部员外郎,那么些许违规之处,便可以酌情考虑了。 毕竟,所谓的规章制度,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其实都只是用来约束平民百姓的而已。 看了看恭敬侍立于堂下的高府大管家,卫平安也没整什么幺蛾子。 按照正常的问案顺序,开口道:“堂下何人?是何身份?所报何案?” “回大人的话,小人马二。是高远高员外郎家的大管家,今日前来报案,是因为我家大人的府里,丢了一件御赐的首饰。”. 高府大管家说着,便将卫平安之前已经了解过的情况,絮絮叨叨的又讲了一遍。 听完,卫平安点了点头,手痒一般的拿起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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