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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5 (第2/4页)
个言谈可疑的自称是经纪人的年轻男人,年轻得仿佛刚刚成年。 那家伙要拦他,居然直接迎面把跑车开上人行道,煞有介事地摇下车窗,这样大费周章,只为说句说他天资好,生了副该上大荧幕的五官,有大红大紫的气韵。要他一定相信他。 祝炎棠想,神经病啊? 面对毫不掩饰的白眼,谢明夷却仍然那么彬彬有礼。他温和地、坚决地、不疲倦地想要说服他,祝炎棠最后跟他走的时候感到迷茫飘忽,料想自己大概要被卖掉器官。 之所以还是愿意跟他走,是因为那人在他对英语法语日语普通话毫无反应之后,又讲起了粤语。多亲切,多好听,是祝炎棠的家乡话。 我是偷渡客,你能带我回香港?他呕吐完抹着生理性眼泪,这样问道,潦倒地靠在脏兮兮的墙角。因为太久未归,已经不太能把家乡话说好,祝炎棠问谢明夷的第一句话,还是用的英语,松垮的布鲁克林腔。 当然,先在这边学成,然后回去安家,做大明星。谢明夷把他扶着,让他好好站直了,给他圈上围巾,冲他暖乎乎地笑。 可能是药劲儿太足,磕得上头了,眼中谢明夷平淡无奇的脸上好像多了某种从不属于这人间的炫光,刺眼,仿佛致命。祝炎棠当即就觉得就算受骗,就算少一颗肾也没关系了。 他坐在谢明夷的车上,闪闪发亮的曼哈顿上东区就在前方。那一刻祝炎棠感觉自己在飞。 到后来,他的器官当然好好地保住了,他甚至离开了那个噩梦般的酒吧,那个充斥毒品酒精性sao扰的泥沼,连带着他为了存活而做的各项兼职一同远去。“都是贱活,不该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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