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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女继承人 第135节 (第4/11页)
阻碍前途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愚蠢了!一个小有所成的律师,他的婚事是一桩多么好利用的买卖啊!选择一个好的结婚对象,足够他少奋斗三十年,甚至直接走到‘终点’——奥斯汀小姐就是那样的结婚对象。 布莱恩想要和贝里斯和平地解除婚姻,现在已经能够离婚了,离婚的费用虽高,但那是对底层人来说的。阻碍中产阶级离婚的从来不是离婚的费用,而是‘社会习俗’之类的东西。 但贝里斯不同意,而贝里斯不同意,布莱恩要么只能放弃,要么就得走上诉的路子。但问题是,那样大张旗鼓的离婚案件,肯定会被报道的——如今为了离婚闹到要对簿公堂的,还真是挺稀奇的。 到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就社死了,前途也不会有了。 为了让贝里斯知道‘厉害’,他将他们的孩子交给了一个专照顾孩子的妇女,又停了给贝里斯的生活费,希望她能服软——这也是贝里斯小姐会在‘罗森’杂货铺做店员的原因。 然而半年过去了,贝里斯并没有‘妥协’,无论他开出了怎样的价码,她都始终不为所动。 现在他是硬的不行来软的,希望能和贝里斯讲明白一些‘道理’。 贝里斯小姐向杂货铺老板请了下午的假后,就和布莱恩一起离开了东区,去看房子了——她不能在东区养孩子,正如布莱恩说的,他会给他们在好社区找一所房子。 第一个目标是‘詹姆士花园’,这里离东区不算远,所以是第一个。 詹姆士花园这边的房子是一栋四层小楼,这里由一对年轻夫妻租下…地下室是厨房,一楼是是客厅和餐厅,二楼由夫妻二人居住,他们还有一个女仆。他们想将三楼出租出去,用来分担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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