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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4/4页)
。 一想起当初,饶是经历了无数年,自认脸皮无比厚的加百列也忍不住掩面。 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可兽的真正由来,却是—— 水晶的行宫中,美轮美奂。一身白袍,美丽光耀晨星的炽天使长唇边带笑。他在加百列不走心的建议下,用具备着生命力的泥土捏出了个四不像似的玩意儿。 完美的笑容就那么僵在唇角。 天知道,他就是想要捏出一个足够美丽,但与父神造物并不相同的泥偶。 结果被加百列给带进了沟里。 他很想挥手将泥偶解决,但泥偶成型的那一刻,它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灵。 那时候,加百列才恍然意识到自己弄到手的泥土是什么级别的宝物。 他阻止了路西菲尔,并说服路西菲尔赋予他真正的生命。 耐不住加百列的祈求,路西菲尔吹了一口气,给了它真正的生命。 那就是兽。 兽的外貌是不符合天堂的审美观的,自然无法留在天堂之中。为了给予他庇佑,使他不至于被其他种族驱赶,加百列建议路西菲尔在兽的一只角上刻下印记。 比如,666。 加百列:大顺! 那是有着零星后世常识碎片的加百列对兽的祝福。 天知道恢复了记忆又看到了上那一段记载的加百列有多后悔。 他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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