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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4页)
和他家那位腻歪着。季伤会自己动手做饭,所以老板也很少出去应酬。 说起老板,他的名字叫伊念,我第一次听就觉得像是个女孩子,但他实际上比谁都狠,是天生的狩猎者。我和他认识说来也是五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和我一般大,却已经小有名气。他公司他块儿的业务我不懂,但我遇到他时他正在找人帮个忙,恰巧我和那人熟,虽然不是一个圈子,于是顺手帮了个忙。一来二去的熟了起来,许多事情都互相卖个方便。 朋友就这样结下了。 我在医院附近买了点水果,就直接打的到了季伤他们家的小区。 这两个人在一起了以后,并没搬到老板的别墅去,而是住在原来他们相处的房子,两人原本是对门的邻居。只不过季伤是偶然,老板是故意。 我到的时候,季伤出去买菜了,一会儿才回来。 我这种孤家寡人,就最看不得老板仗着自己情商高还要秀恩爱,每次见面都忍不住呛他,特别是在季伤面前,成就感都是按几何倍数增长的。 但我大概是个不够乐观的人,我现在都没有心情调侃他了。 他也是看到了我的脸色,眯起了漂亮的猫眼说:“哟,还没晕过去啊。” 北方城市向来四季分明,六七月份正是热的时候,我身体不够好,有些虚,脸色确实有些苍白。我对着空调坐下,没理会他的调侃,问:“怎么样了?” 老板没说话,指了指茶几上的资料。 我拿起来翻开,是那个植物人的。 他的名字叫钱顺行。我一看这名字就莫名有点想笑,但是笑不出来。往后翻了几页,我就觉得麻烦了,这人确实有可以横着走的后台。他们家世代为商,但这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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