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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第3/3页)
工作,负责审理的官员没有资格过问判决的轻重,负责判决的官员也没有资格过问审理的情况,二者互相牵制,尽量避免官员舞弊。” 【那要是两人勾结?】 【先不说有多少人愿意勾结,就是朝堂上真都是一群小人乱世将至,难道不能把王安石和司马光这种政敌放在两个位置吗?或者苏轼这种搅屎棍也行啊!】 苏轼有理由怀疑这是自己同时代的人发的弹幕,看这酸味都冲出来了! 我是搅屎棍?好歹我还是个棍子,你就当屎罢了!苏轼骂骂咧咧。 “宋朝不仅在大理寺这种中央机关设置了审判分离,在州府也确定了审判分离制度。” “在州一层级,司理院设置了司理参军,专门负责审理勘验,而司法参军则专门负责议法判刑,实现了地方成绩的审判分离。” 【那这些和提刑官又有什么区别呢?】 伍爱华看了一眼,回答道:“司法参军只是提出量刑,最终是知州来进行决断,而提刑官是提点刑狱公事,主要是负责定期到自己辖区内的各个州府巡查,职责范围包括了现在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四个部门的职责。” 【不算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这是两套班子】 【就是一个地方常设政府机构,一个中央巡查组特派办】 “除了审判分离之外,翻异别勘制度也为宋朝的司法公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伍爱华看到弹幕中已经有人大致听懂了,就知道自己的说法没有太大的问题,于是进行了下一项制度的科普。 “翻异别勘制度是说如果犯人不服判决,自己或者家属申冤的时候,要换一个全新的司法机关重新审判,或者全套换一批官员重新审判。” 【这个制度好像之前的朝代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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