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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第2/3页)
里听就是准许离婚的意识。” 【古人都知道两地分居不靠谱】 【我之前听说过宋朝有人因为丈夫相貌长的太丑而要求离异的,关键是也离成功了】 【讲个笑话,宋朝离婚比我们现代还要容易……】 【哈哈哈真的是地狱笑话呢】 【宋朝的寡妇都可以招赘婿来养自己的孩子和公公婆婆,离婚这算什么?】 看到这条弹幕,伍爱华也提及到:“在宋朝时期,如果丈夫过世,寡妇确实是可以招夫,无论是回到娘家还是在夫家都可以,如果在夫家的话,她招过来的丈夫是需要孝顺奉养她原先的公公婆婆的,甚至不是赘婿,是丈夫,也是需要的。” 【这话我一个现代人听到依然觉得很惊讶】 【咱们现代的开放程度可能还比不上人家宋朝】 【感觉挺合理的,古代不是很需要男性劳动力来保证家里的生产和安全吗?那就找个娶不起老婆的招夫,就当养子就好了呀】 【反正养儿是为了防老,何必在意那个儿子是不是自己的?而且自己的儿子长成什么样没法挑,招婿的话还可以好好挑个踏实肯干又孝顺善良的】 现代人都觉得很惊讶的规定,在明清时期的人听了,简直骇人听闻。 “哪里有把财产给外人的道理?他们当时的宗族都不管吗?” 有人冷笑道:“唐宋时期未嫁女都可以获得财产作为嫁妆,在咱们这里,如果没有兄弟,那么只有一个被吃绝户,被卖去其他人家做妻妾丫鬟的下场。” 伍爱华这时候已经进行到下一环节:“北宋的继承法相对于唐朝来说变化并不大,大致就是亲缘继承了一套,只是在唐朝继承法的基础之上,更加明确了继承的顺序,以及没有直系后代的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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