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_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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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节 林全安的新买卖 (第5/8页)

出去了挑着一担蔬菜去去百仞滩卖,不是给澳洲人当向导去苟家庄,怎么能有今天的家业?林里当年也和澳洲人做买卖――他见好就收,现在沦为一个佃户,吃点自己的残羹剩饭过日子。

    自己若不是抓住这个机会,将来也过是过得舒服些的林里罢了!打听了主意,便叫人去合作社酒楼预订了一桌酒席,静候这位江首长前来谈生意。

    没想到下午来得还不止江山一人,自己的老相识熊卜佑,还有一位不认得元老――他自我介绍叫司凯德的一起来了。

    他们似乎料定他一定会同意这次商业冒险。

    “三年前,我们刚到临高的时候,是红眉毛绿胡子的吃人妖怪,你就敢挑着一担蔬菜找上门来卖。难道现在就没胆子去大陆上做生意?”熊卜佑笑着说。

    和澳洲人的合作事宜谈得很顺利。双方约定合资成立一家新字号,取名“万有”。这家字号的总号不设在临高,具体的位置待定。利用运河的便利条件贩运南北货物。

    “万有”的资本定为十万两,以白银计算。林全安出资五万两,占股本的45%,澳洲人出资五万两,占51%――多占的6%是作为穿越集团提供的各种后勤和安全支援的报酬。另外4%为官中股。所分利润供员工福利和支付应酬费用花销。

    双方约定,所有投资款在一个月内存款到在德隆银行开设的公司账户上。以后所有金钱往来一律通过德隆的票据进行。这样的做法当然即便利又安全。但是在穿越集团来说等于一次性无偿回笼了五万两白银。至于穿越集团的投资,不过是划一笔账而已。

    在经营管理上,由林全安出任管事店东,元老出任大掌柜,人事和财务权力由元老掌握,林全安知道这个买卖里自己多半只是作为一尊菩萨供着而已,平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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