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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4/4页)
众人九十度鞠躬左右各一次,才迈着均匀的步伐来到讲台上。 霍刑戳戳朗坤,“看到没,这个就是钱小雨他干爹,感觉怎么样?” “……看着挺鬼畜的。” “除了鬼畜,难道就没别的了吗?” 朗坤嘴角抽搐,“没觉得他中二。” “……难道你看他不觉得眼熟?” “我需要认识他?他很有名吗?” “……” 霍刑无语,对着朗坤做了个口型,朗坤看明白后顿时震惊,“你……你说他是那位?” 点点头,霍刑道:“虽然在我们眼里,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是在人类这个族群里,他可以算是一位人物,死后若是没被鬼族选上,就显得很不合常理了。” 霍刑说的这位大人物,朗坤是知道的,那时候他远远躲在海外,却也知道他的威名远渡重洋而来,让不少在外漂泊的游子都为之振奋不已。这位大人物的模样和他留世的照片相去甚远,朗坤又没见过他本人,一时没认出来倒也不奇怪。 只是……为什么说鬼族要将人留下来不让投胎才算合理? 他的疑问,霍刑很快就给出了解答。 鬼族的壮大是需要人类的灵魂来献祭的,没有人类的死亡就没有鬼族的壮大,鬼族史上的几次盛世,都和人类历史上的数次战火纷飞紧密相连。近几十年来,和平年代使得鬼族变成一潭波澜不兴的死水,再无盛世可创,再无贤人可举,所以好不容易碰上一位人中翘楚身魂分离,鬼族怎能不千方百计将人留下来? 也不怪朗坤对此不了解,当年魔域尚未覆灭之时,他常年生活在魔域,偶尔才会陪霍刑去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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