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06 (第2/4页)
的罪名扯到崔榷头上,可她已是叫锦衣卫盯上了,有徐盛指认,她的罪名恐怕难脱。若崔榷也丢了官,她儿子落个犯官之子的身份,前程就都完了。反倒是她一个无知妇人,不识法度,纵犯些过错也能交钱赎罪,了不起就是被休—— 可锦衣卫才动,还没查到她时,崔榷不就急急地写了休书要休她么? 她被休回家也有嫁妆可度日,衡哥也还是郎中之子,能读书科举,甚至进国子监……或许名声受些牵累,总比没有那个当官儿的父亲,真成了平头百姓好。 徐夫人一片怜子情深,柔肠百转,咬牙将这桩罪揽在了身上。 谢瑛取了她的供状,又把她那位心腹狄mama夫妇和崔府内外的管事都提进北镇抚司过了一遍堂,总算还原出了案情真相: 户部云南司郎中崔榷二婚妻子徐氏因贪图原配嫁妆,恼恨继子将其中一家书铺捐给原籍迁安县作图书馆,更嫉恨当地知县戚胜因此馆得以升迁,故暗中使家人收买京中无赖,投帖诬告戚胜诈欺治下百姓财产。 按徐氏罪行应坐“投匿名文书告人”与“诬告”二罪,依明律“二罪并行以重轻”款,投匿名文书罪从重当绞,诬告从轻则当判杖一百,流三千里。其虽已剥除诰命,却仍是官员之妻,若有圣恩准其赎铜,则绞刑赎四十二贯,流刑赎三十六贯,折时价银子共计一百三十两银。 其夫崔榷闻知后已有意休弃徐氏,因不合七出、义绝之条,顺天府尹尚未许其离婚。是以崔榷虽不曾首告徐氏之罪,但依“亲属得相容隐”例,不坐罪。 一道折子递上去,满朝震惊。 这么个由言官奏到御前,御史下县调查,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