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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4/4页)
我问。 “不会。”他含情脉脉的看着我,“你带我。” “……” 我每周只有周末和他呆在一起,由于排课分散,没有大块的空余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周三周五有半天在图书馆打工,周六要应付一上午雷打不动的公共课,下午才能溜号。 公共课主讲人是个戴金丝边眼镜的中年妇女,修为了得,目光犀利慑人,每一个妄图逃课的青少年在她的法眼之下都是现了形的小妖怪,我们都不愿拿那可怜又可爱的三个学分冒险。但耐不住课程无聊,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本子上信手涂鸦,初次创作陷入瓶颈,歌词怎么写都不如意,要么没韵律没营养,要么对心仪歌手的模仿痕迹太重,我在这方面向来不肯敷衍了事,对于自己的处女作也没有那么高的宽容度,宁愿花时间长一些,删删改改,从头再来。 宫隽夜对我写的歌颇为好奇,但我死活不给他看,撒泼耍赖也没用。 他太喜欢撒泼耍赖了。我算是切身了解到。他连我喂的流浪猫的醋都要吃。 经过我一段时日的观察,那些黄猫、花猫和黑猫是别墅区里的大王,时常结伴而行,出来巡视它们的江山,连宫隽夜家对面那对外国夫妇养的哈士奇,见了面都要敬它们三分。我看它们挺爱四处转悠,无家可归,就和宫隽夜提议,长期给那些流浪猫供应食物。 他嫌我有了外心,百般不情愿的买了猫粮屯在家里,嘴上说着不要,还是诚实的选了质量最好的一种。 从此我们俩就多了一项饭后运动,散步去喂猫。 我并非爱心丰沛到满溢的人,对小动物也没有太大的执念,只因为它们是流浪儿。 如今我早已彻底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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