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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4页)
畅的肌rou曲线,也被这装扮衬得伤眼睛。 这么多年了,他还没忘记无钱寸步难行的道理,趁着月光,猎了两头公鹿,准备明儿个扛了去找个市集卖了。 “兽神在上,请庇佑您的子民。” ☆、第二口锅 交驳的枝叶间才透出些许微光,炎祈已经一跃而起,不顾那还深重的湿寒,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膀子,一手拎了一头鹿往肩上扛。 总归是被误传作了妖修,炎祈也懒得对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再作遮掩,他没有长袖善舞的圆融本事,还不如让人畏惧,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兽世的人都是直来直去的性子,炎祈也习惯了不服来辩,辩不出结果就看谁拳头大。 炎祈喜欢那群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的家伙,就是被他起了个老狐狸外号的祭祀,也是一心只为部落好。 若是按着第一世看的那些来论,炎祈觉得除了一点小意外,自己大概是标准的终点文男主了——悲催的身世,困苦的童年,开挂的成长,最后是走上人生巅峰。 炎祈最早的名字是弃,炎狼部落的弃儿。 孤儿,异类,这就是被孤立疏远的弃。 因为他毛色不对……但是白毛其实可能是他得了白化病的缘故嘛,白狼也挺好看的,然并卵,炎祈生物学得并不好,也无法跟兽人们解释清楚基因之类的问题。 不过没什么好怨恨的,恐惧未知很正常,何况族人只是孤立了他,也没忘了在成年前给住在小山洞的弃送吃食——兽神说过,要关爱幼崽。 弃活下来,在洗礼时成功激活了蛮力,那么在所有人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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