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安分守己当昏君 第18节 (第5/6页)
而死,虽然不会有世袭官职这种好处,但……朝廷会旌表烈妇。 正所谓‘妻殉夫者予旌表’:受到旌表的人家,可不只是朝廷颁发的荣誉称号,是有实在利益的。 朝廷会官方拨给被旌表烈妇丧葬银子,从旧例来看,从三两到三十两不等。不但如次,家中若有得到旌表的烈妇,许多当地官府会免除这家的徭役! 璚英是个很聪慧的姑娘,因此细想下去肺腑发凉。 做强盗做贼要冒着坐牢的风险,都始终不能禁绝,只因‘利’字动人。 何况是这种,名利双收的事情! 哪怕这需要搭上的,是家中寡居之女子的一条性命。 璚英想:若不能停这种旌表,圣旨之下,哪怕各王府没有再敢明目张胆以逼人殉葬为荣,但‘自愿殉夫’的女子只怕也不会少的。 若要废除殉葬,最好连旌表殉夫之女的规制一起废除掉! 但作为臣子自然不能空口白牙,随意提出这种‘违背祖制’的建议,唯一的可能是,以祖制打败祖制! 故而昨夜,她与父亲找了很久的旧卷—— 于谦遍历外官,于律法极为熟悉。 他记得有一条旌表制度是这样的:大明很重视孝道,也会旌表各种孝子。但有一种孝子是不旌表的:就是盲目效仿《二十四孝》,搞什么割rou给父母吃结果把自己割死了,以及卧冰求鲤把自己冻死了这种行为——为防止人人效仿,是不许旌表的。* 律法烂熟于心,于谦要找的,是从前几朝的旧例。 好在他向来有整理公文收集各律例的习惯,最终找到了:洪武和宣德年间,都有女子因父母重病不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