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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奴遊戲〈上〉 現實 (第3/5页)
宜不遑多讓,據理力爭。雙方唇槍舌劍,鬥得難分難解。 「既然主人一開始就看上女僕,為什麼不在第一天向她下手?」 「因為主人想要博取女僕的好感。其實主人對女僕一見鍾情,不知道如何表達心意。」 「主人把女僕當成物品,還打算買賣,這就是所謂的喜歡?」 「本來只是有點好感,後來改變計劃了,想好好對待她。」 「強迫和暴力是好好對待她的方法嗎?」 「我是指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啦,主人會改善對待女僕的態度。」 「請循其本,要是主人一開始把女僕當作美麗的花瓶,那麼第一天就下手。如果真的一見鍾情,就不會令她難堪。為什麼要演一段時間的戲?」 「唔我估計演戲欺騙人很好玩吧,就跟惡作劇差不多,捉弄人的樂趣。」 「如果主人繼續扮演溫和善良好主人,女僕最後會喜歡上主人,那就不必用強硬的手段。」 「呃我估主人已經按捺不住,等不及了吧。」 「所以,主人不是真正喜歡女僕,他對女僕就像小孩子對新玩具的感情,跟小學生捉弄喜歡的女孩子一樣。他只在乎自己,不在乎女僕的感受。」 「這樣說是沒錯啦,不過其實主人不是那麼壞的人。他有悲傷的過去,所以變成現在這個缺愛的樣子,他也很可憐。」 「可憐歸可憐,但不是傷害無辜的藉口。任憑一個人身世多麼悲苦凄慘,也不能把自己的痛苦轉嫁給不相關的人。」 「主人的心理有點扭曲,他喜歡把痛苦建築到別人身上。」 「這叫做不是那麼壞的人?」 「唉、呃總之,主人不是什麼好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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