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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步枪之歌》 (第4/5页)
束了,你们以后就和这个合金和塑料做成的武器结婚,必须对它忠贞不二,预备,上床”。 遵从哈夫曼最的命令,所有新兵整齐划一的拿起自己的cl2053躺在床上,步枪就紧挨在身旁。 “开始祈祷!”,哈夫曼又一个命令下来。 所有人齐刷刷双手握住步枪举起来,保持跟平躺的身体平行,一起吟唱《步枪之歌》。 “这是我的步枪,尚有很多类似的步枪,但这支是我的。 我的步枪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生命。 我必须支配步枪,像支配我的生命一样。 没有我,我的步枪等同于废物,没有步枪,我也等同于废人。 我必须准确开火,我必须先射杀我的敌人,否认他就会先杀死我。 我一定要在敌人射杀我之前,先射杀他。 在宇宙神面前,我立下这个誓言! 我的步枪是我自己是帝国的保卫者。 我们是我生命的救世主。 直到没有敌人,直到和平实现。 阿门!” 灯已经熄灭,营房里鸦雀无声,哈夫曼站在营房门口,久久没有离去,这是他又训练的一批新兵,终于再次拿起了武器。他都忘记了这是第几批了,时间太久了。 哈夫曼喜欢军营,喜欢战斗,他的的梦想就在战场上为帝国尽忠。以他资历其实早该升任更高的职位,11团的基地指挥官迈尔斯.马克就曾经是他的战友。 他讨厌复杂的人际关系,讨厌各种尔虞我诈,主动放弃了更高的岗位,安心在军营里做一个新兵教官。 很多人为他不值,他却说,“比起那些再也没能从战场上回来的战友,他很知足,也很幸运”。 “走吧”哈夫曼平静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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