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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青面鬼 (第3/8页)
鬼做下了一件大事。 他刺杀了河阳县令。 河阳城里论到为恶最多的,那些什么富商、拳师、状师还都排不上号,首屈一指的就是这个县令。 这个县令是光绪十五年,也就是西历一八八九年上任。 上任当年,就以光绪皇帝册立皇后为名目,为河阳城多添了一道贺圣税。 十几年来,河阳城怨声载道,民不聊生,暗地里叫这县令“天高三尺”。 河阳县令也知道自己作恶多端,迟早要被青面鬼盯上,他出入都有六个护卫跟随,衙门里有捕快拱卫,家里有二十多个青壮护院,还养了十几条狼狗,调了十条火枪听用。 青面鬼刺杀他三次,第一次因为恶狗示警,失败而走。 第二次刺杀时,青面鬼似乎对狼狗习性大有了解,杀狗如杀鸡,弹指之间,杀了七条恶狗,闯进书房,结果被火枪惊走。 第三次,青面鬼用削尖了的长竹竿,从县令家对面墙头上投掷过去。 竹竿贯穿窗户,把两名护卫穿成了血葫芦,惊的那河阳县令在众护卫陪同下,四下走避。 混乱之际,被那脸上抹灰装扮成护院的青面鬼寻到机会,将河阳县令一刀封喉。 经此一遭,青面鬼声名更凶,那些为富不仁,欺男霸女之辈,固然对他畏如鬼神,就连那些普通百姓也怕起他来,不敢再把他当作侠士看待,暗地里真将他当做鬼怪一般。 甚至有些人家,悄悄的供上了青面鬼的牌位。 河阳县令之死,使得青面鬼之名惊动了广东提督,提督大发雷霆,下令重金悬赏缉拿。 然而等那些贴在墙上的通缉令都被风雨日晒打的残破不堪了,也还是没有半点能抓到青面鬼的趋势。 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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