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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第1/4页)
“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经法庭审理认定,其犯罪事实明确,证据充实,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 对该行为的直接负责人、主使人夏青青,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责令其赔偿秦牧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2000元。 该行为的直接参与人原翠莲,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赵大海,因发表不当、谩骂言论,对原告秦牧施行语言暴力,传播范围大,点赞数达到了1200,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犯诽谤罪。 处以有期徒刑三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对秦牧、梁成斌、白雪兰、华立四人,分别赔偿2000,2000,2000,2000元。” 这一次的宣判…… 直接创下了有史以来最长的宣判记录。 三千两百人的判决结果,陆续出炉。 案情严重,犯罪事实特别严重的,都是三年的顶格刑期。 案情轻微,适用于缓刑的,则大部分都判处了缓刑。 而那些没有参与诉讼环节,也没有请律师的被告们…… 则是一律从严判罚。 无故不参加诉讼,严重点已经构成了藐视法庭行为。 判决结果对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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