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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是讨好男人,才硬生生地把她当成男孩养。 陆挽户口本上从小到大都是“男”,也许是因为当时户籍管的不严,又或者是夫妻俩找了关系。 不过好在装男人对她来说不难,甚至觉得当男人挺好,各种意义的省了许多麻烦,反正遇到怪人的概率小很多。 整个童年,陆挽被养父拿着扫把撵得满屋子乱窜,路人经常提醒她衣服后背有鞋印。 上学之前,她以为小伙伴都是这样的,后来发现不是。 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会酗酒骂人,其他小朋友饿了要东西吃不会被揍。 于是……陆挽不干了。 她开始反抗,很快升级成了和醉鬼养父的互殴。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自由搏击中,双方各有负伤。 陆挽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她艺高人胆大,小学就敢和大两岁的孩子打架,不拘泥于物种,十岁就敢和狗干架。 是个能把狗打服的混世魔王。 年纪再大点,陆挽在中二时期凭借着“拿鞋底给她爸按摩”的拿手绝活出了名。 街坊邻居经常感慨,要不是陆家小子爱上了学习,以后得变成个混子。 这是监狱预备役啊! 要说陆挽有什么让人称赞的优点,那就是她很会读书。 每次考试都第一。 她从小读书没花过家里一份钱,到了高中,学费全免外,每学期还有几千块奖金,反倒是赚了。 如果不是这样,她也没法读下去。 她养父不会花钱让她来上学,虽然那个醉鬼十几年都没有工作过,家里的收入都靠女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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