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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2/3页)
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也不惊慌,乖乖地听话去乞讨,挨打也一声不吭,慢慢得到了老乞丐的“提拔”,让她成了那些孩子的领袖。 一个月后,胡招娣把老乞丐灌醉,和其他孩子一起犯下了人生第一桩命案。 那些孩子们都服她,她成了他们的老大,但那些“兄弟”却没几个发现“老大”居然是个小女孩。 脱离了老乞丐掌控的小乞丐们一边乞讨求生,一边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乞讨。他们决定攒钱。每人每天拿出一枚铜板装进一个瓦罐,就像装进一个小小的梦想,等他们慢慢长大,那样的小瓦罐也装满了好几个的时候,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打算干点“大事业”——他们要做豆腐卖。 于是大家各自分工忙了起来,有的负责偷师学艺,有的负责采买材料,一个个劲头十足。 过了段时间,他们的生意开张了,每天由几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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