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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第4/6页)
嗜血的兴奋,“我还是比较期待那个所谓的完美天灵宿的骨头——看他的照片,还挺水灵的。” “对他下手的时候可要动作快点,免得引来蝴蝶把他的血也吸干了,跟腊rou剔骨似的,没有那种脆生劲儿。” 其实本来发现他要杀死的任务目标舟倾就是那个震动了整个玄学界的完美天灵宿时,李黔骨还动过一点小心思—— 如果以他性命为要挟把他收为己用,再随便从他身上切点什么给秦鹤眠蒙混过关,自己岂不是比较赚,毕竟是宝贝金疙瘩天灵宿嘛,直接杀了岂不可惜。 但秦鹤眠似乎猜到他会这么打算,跟他说了那个病秧子绝世天赋的真相。 李黔骨一听就歇了这个念想。 算了,就算秦鹤眠给他的描述添油加醋了些,也犯不上为了获得一个短命病秧子得罪自己的长期金主。 因为信奉邪神,无赦道在玄学界混得很艰难,他还不想失去秦鹤眠这个摇钱树。 现在,魏觉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接下来就赶紧去跟秦家人会合,一边探索魇境一边找机会杀了任务目标吧。 李黔骨拿出秦家给他的指引标,看了看方向。 指向的是这条路的尽头,那里似乎是一家客栈。 李黔骨身上有秦家给的指引标,秦家进入魇境的人身上也有能够找到李黔骨的指向物。 按理说李黔骨资历深,该是他们来找他才对,不过他们或许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动作没这么快,李黔骨性子急,干脆自己去找他们。 “走吧。”他招呼断指阿毛。 秦鹤眠没有给他解释过,给李黔骨的这个指引标是个能在一个魇境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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