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_夏至(十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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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至(十四) (第6/17页)

死,她就不必如此了。可是他们命好长啊,这快五个月了,足足的一百五十天,明明是如此漫长的岁月,她这个所谓孩童心境的人,都有了白发暗生,为什么那些人连一点衰老的迹象都没有。

    唯有这两天,才是最快活的日子,她终于把心头巨石搬开,肆无忌惮的踩在脚底,腐臭连同芳芬一起喷薄而出。那颗心,已经太久没见过阳光了。要是,薛凌能留下来就好了,什么都不用做,哪怕只是每天听自己说话就够了,那些事情都是活着的,不让它从口里跑出来,就在这具身体里张牙舞爪,蚀咬的人皮囊之下千疮百孔。如何,能不疯魔?

    黄承宣拿着那个手镯回来之时,看见永乐公主没有像平时那样故作活泼,而是安安静静的坐在园子里,身后几个丫鬟仍是远远站着,一如他出见。

    他放慢了步子,怕踩碎了这须臾美好。直走到永乐公主身边才道:“樱樱”。永乐公主的芳名,是一个“樱”字,那年宫内樱花实好。魏樱,梁帝随口一指,下人却当了真,后来便在封号上下了功夫。旁人皆喊永乐,唯有黄承宣喊过其闺名。

    “嗯”?永乐公主偏头。

    “你的镯子,皇后好好收着呢,我拿回来了,来,我替你戴上”。黄承宣小心翼翼的将手里包了几层的绢布打开,拿出个水色透亮的翡翠镯子。他原以为永乐公主不过是存心支开自己,看到镯子时又多了几分欢心,这是那年上元节,他送给樱樱的。

    “嗯”。永乐公主伸出手臂,自己拉了拉袖口。她不记得这镯子是什么时候的了,饮食起居,不过都是下人配好的。她哪还有什么心思管吃穿用度?

    今年的花儿,开的格外好啊。只是,再好的花,也还是要动动手脚才能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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