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_第223章 重大事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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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 重大事故 (第3/4页)

那里不断调整着坐姿,不断整理着衣服和头发。”

    肖鸣补充,“对了。问询开始时,我给她念那一段做笔录之前的话。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我念完之后,她就重复。

    她要求我再念一遍,她又重复了一遍。

    然后她对我说,‘警察同志,我来背一遍。’

    我说不用背,这段话是我们告知你,要如实回答问题。

    她不肯,非要背。

    背了三回。因为背前两回的时候,错了一个字。

    这个人真是折磨死人了。

    她的工作幸亏不是老师,幸亏不是我上学的老师,要不然我得疯。”

    题安说:“她是强迫症吧?”

    因为是强迫症,所以撞了人要反复回现场看?

    她承认自己撞人逃逸了?”

    肖鸣说:“她不确定她撞没撞人。”

    题安吃惊,“撞没撞人自己不知道?”

    肖鸣说:“她说她不知道。

    她反复回那条路,就是为了验证自己有没有撞人。”

    题安觉得这证词太荒谬了。

    老薛说:“问题是没有证据的支持下,我们没有办法做到有针对性地审问。”

    题安问梁落,“潘岚的车做过鉴定了吗?”

    梁落说:“有关部门刚发过来报告。

    潘岚的车头有剐蹭痕迹。

    但车的结构件没有损伤,没有变形也没有修复痕迹。

    说明潘岚的这辆车不是事故车,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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