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_第255章 人体石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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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5章 人体石膏 (第2/4页)

语言和行为刺激致人于死地的,是不是就不承担刑事责任啊?”

    题安说:“也不是。要视情况而定。

    行为人明知对方有高危疾病,主观上故意刺激致人死亡,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林姐说:“题安啊,又遇上难办的案子了。”

    题安笑笑,“关关难过关关过。

    尽心尽力就好。”

    那天搬家的人家,是一对任职于美院的教授夫妇。

    教授夫妇承认,是他们将自己女儿的尸体,封在了石膏里,又在石膏表面做了雕刻。

    做成了一个石膏雕像。

    题安问他们这么做的动机。

    他们的解释是,女儿突然死亡,他们老两口心里悲痛万分,舍不得女儿离去,想一直让女儿陪在他们身边。

    题安问:“你们夫妇二人都是大学教授,不知道私自处理自然人死亡之后的遗体,是违法的行为吗?”

    夫妇二人老泪纵横,“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至极之下做了不可饶恕的罪事,我们羞愧万分。

    我们对不起国家,请组织处罚,我们认罚。”

    题安在审讯前调查过教授夫妇,二人的口碑极好,有修养,对人善良包容。

    通晓古今,德艺双馨。

    极受学生们的爱戴和同行们的尊敬。

    教授夫妇育有一女,也就是死者。

    死者名叫榛苓,二十五岁,聪慧灵秀,腹有诗书,气质高雅,是美院的高材生。

    题安调查过榛苓的病历,身体很好,并没有什么基础性疾病,更没有家族遗传史,突发死亡有点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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