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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3/4页)
俗的心里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戴上耳机。我在这边听,他在那边弹勃拉姆斯。我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看他的双手在黑白键上奔跑,心中奔涌的澎湃爱意到现在仍觉奢侈。 洛秦人缘很好,不少人与他称兄道弟,最好的兄弟有两个。一个是学扬琴的南方人,比娘娘腔还要娘一点,口头禅是“实在太让人着急了啦”,我们都叫他杨太急;另一个是学小提琴的北方汉子,满脸络腮胡,声音重如洪钟,他姓白,昵称白胡子。他常带着我和杨白二人吃饭,理所当然不会言及我俩的关系。他在外人面前,看似大方豁达,其实严谨到了极点。 我是理解他的。那时不过2004年,同性恋的生存空间远不如现在舒适。有时我觉得白胡子应该知道点什么,不过他的胡子遮蔽了脸上大部分表情,我看不太清。 大一结束时,我和洛秦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我心中无限怅然,一刻都不愿和他分离。那时我俩的床事已经相当和谐,洛秦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rou的类型,那身性`感的肌rou瞬间就能让我硬起来。他的阴`茎尚属常人尺寸,但一手床技每每叫人欲罢不能。 我们平均三四天去开一次房。那时学校边上的旅馆很便宜,但洛秦不想被熟人看见,就带着我坐上很久的公交,看见顺眼的宾馆再住进去,不管它是60一晚还是600一夜。我们在不知沾染过多少人体液的床上接吻做`爱,玩尽各种花式,然后再把自己清洗干净,衣冠端正地离开。 我常被他cao得神志不清,心中对于磨练他技术的那些人不知该介怀,还是该感激。 最终,我还是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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