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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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七) (第3/5页)

”或“数字卦”。而所谓“卜骨”上出现的三句话也不能认为是占卜辞,因为这一骨头上并没有出现“卜”字,是不同于甲骨卜辞。因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往往是带有“卜”字,而从这一“卜骨”上的文句内容来看也不是占卜辞,自然就不能认为这一“卜骨”上出现的“画符号”和文字是实占的结果。即这一“卜骨”上的三个“画符号”还不是筮术上的工具。这“卜骨”上的刻画符号,既是“六十四画符号”之属,还不是“卦”符号之性质。这“卜骨”上的文字也不是占卜辞,即不是通过所谓的三个“数字卦”或称三个“卦符号”进行占卜所作的记录。所以而这一“卜骨”上的“画符号”也不能认为“如转化为《周易》的卦,依次为随、小畜、鼎,可以确定都是实占”。所谓实占就会联想到“八卦”筮术里的老少阴阳四象东西,就认为已是筮术(或“卦”术)的内容了。若认为“卜骨”上是三个“数字卦”,又岂能再认为“转化为《周易》的卦”呢?。即“数字卦”岂不等同于“六十四卦画符号”了吗?反之“六十四卦符号”也就得改称“数字卦”了?若是把出现在西周之前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释解为“数字卦”,那么,六十四卦符号岂不就给推翻了吗?无论《周礼》里所言"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日连山,二日归藏,三日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即所谓的三易里均有“六十四卦画符号”,也无论传承下来的卦爻式《周易》里那套所称的“六十四卦符号”,岂不都成了“数字卦”了吗?,这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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