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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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一) (第4/6页)

之这一筮例中出现的“断语称谓和断辞”来看,即“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里说法的“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而与今本《周易》里《观》卦“六四”爻辞是一字不差(而当时不是称“《观》之「六四」”,而是称“《观》之「否」”,如何这种称法,我们已在“《周易》文本说”里讲述过)。并由此而知《周易》就是一本书,不过在史巫眼里被当做一本卜筮之书来使用。我们不否认《左传》一书里记载《周易》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是被史巫用于卜筮的面目出现,但《左传》这一史书所记载《周易》一书及称谓应是最早的了,从地上的典章书籍来看,再没有比《左传》一书里记载《周易》这种称谓及内容更早的了。截止目前从地下考古出土材料来看,也无发现有早于《左传》一书记载《周易》称谓及内容的了。

    《左传》一书最先记录了《周易》一书的名称,也有《左传》一书反映了《周易》这部书的相关内容及结构形式。虽然《左传》一书里最先记载《周易》的是以卜筮面目出现,但也不能抹煞《左传》一书里引用《周易》的事实。《左传》一书里所引用《周易》里的内容句子,如同引用《诗》与《书》的那样来引用,被当作经典的书籍引用而阐明事物的道理时,同样用的是《周易》这一名称。如《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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