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三) (第3/3页)
才能推演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来。而在商代及西周初期里偶有一些“六联体”符号里出现的三个或四个单双数(如“十”、“∧”、“八”、“×”),这虽然可看作是两种符号的组合,但应是这套符号在传承过程中一些地区里的一些人在使用中的误解、误用所致。他们不了解这套符号的组合形成的规律,而在使用中将一些单双数篡入其中,才偶见一些“六联体”符号里混入“八”与甲骨文数字五(或横向写法)的出现。所以到西周中后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里,就规范为单双划(即“—”与“八”),故考古上发现属商代及西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而不能释为“数字”,更不能认为是“数字卦”。 我们不否认这套符号初始时,或是受数字数序的启发,而借用数字里的两个单双数作为基础符号,才能排演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这套符号起始时就不能看做是数字组合,而是两个基础“符号”,有规则的组合出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数序功能符号。即使在商代及西周早期里一些“六联体”符号里出现一两个异于两个基础符号(即异于“十”与“∧”)的“八”或“”(甲骨文里的数字五或横写法)的数字,都不具于影响或改变“六十四画符号”的功能与性质。考古上发现的属商朝及西周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就是“六十四画符号”(即《周易》原创文本里承传所用的那套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既不是释成数字组合,更不是“数字卦”。故考古上发现的那些“六联体”符号,正是“六十四画符号”的例证。???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