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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2/4页)
色。 幸好,苏浩楠给她准备了两个月的食物,不然她得饿肚子。 身上已经有了数次伤痕,脚也多次磨破,但她一点也不在乎。 刘美芳虽然过了几个月的富人生活,但本质上是农家女,从小到大,她什么苦都吃过。 自她六岁起,弟弟出生,可以说,从那开始她就没有在过过一天好日子,至于六岁之前是什么日子,她忘了。 父母有很多农活要干,好的东西都要让给弟弟,自她六岁起,带弟弟就成为她不得不做的事情。 16岁,她就被迫到城里打工,被人骗,挣不到钱,最后只得走上歧路。 由于不会打扮,气质老土,又不会说话,她的生意并不好。 记得18岁那年,她想换个行业,她也去做了,结果那年她过年回家,没有给家人带多少钱回去。 父亲在家里各种骂她,12岁的弟弟也因为她,没有多少钱给他买新衣服、游戏机,与父母一起骂她。 她忍着心中的痛苦,年前回到城市,一天找老主顾连做了四单‘生意’,加上自己所有的积蓄,一共带了6000块钱回家给父亲。父亲拿走了她所有的钱,家里人的脸色才好看了点。 想到这些伤心事,刘美芳觉得,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多余的,家里生下她的目的,就是让她出去卖给弟弟挣钱花。 如果苏浩楠知道她的过去,小美毫不怀疑,苏浩楠一定会弄死她,弄死她时还会说是她该死。 可是,她哪里错了?想活着错了吗?她才21岁,很多人这个年龄还是象牙塔中,她却早已经饱经人间苦难。 思及此,小美跑得越发快了,一点也不在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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