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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你是不吃,都是我吃你……” “再让你吃一次,你刚不是求饶来着?吃得好我就饶你。”霍敬识撂下手中的茶杯,把人往腿间按。 一声闷响,冯云笙的膝盖磕在青砖上,痛得他眉头一紧。霍敬识就是这样,宠归宠,劲头上来照样不管不顾。冯云笙面上从不介意,张口闭口自己一介下人,毫无身份,连戏子相公的表面风光也不衬,少爷肯把他留在身边抬举抬举,已经是他的福分,他有自知之明。然而在心里,他一时也没有甘愿认命过。 霍家数代经营饭庄,到霍敬识祖父一辈最为辉煌,宫墙内外无人不晓“登云楼”,连皇帝也略有耳闻。冯云笙的父亲过去一直给酒楼跑腿运货,后来在一次兵乱中不幸丧命。但因保全酒楼不菲的货物,他的遗孀和独子不仅被接进霍府当差,并且格外优待。云笙这个名字正是霍老爷亲自取的。有了这份殊荣,粗活累活必然轮不到他头上;他从小跟着花匠侍弄花草。他比府中其他下人的地位要高。 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的冯云笙八岁。由于时常进到内院,他很早就见过霍敬识。霍敬识年长他五岁,常在院子里看书喂鸟。两人偶尔说上几句话。冯云笙发现霍敬识尽管有点少爷脾气,但人很大方:比方得来个新鲜玩意儿,往往没两天就转手赏给冯云笙;厨房端来新口味的点心,他不爱吃也总是朝门外喊一嗓子:“云笙!你来!” 冯云笙说不清自己是何时起了想要“傍上”少爷的心,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在勾引少爷了。这对他来说不算牺牲,因为他天生喜欢男人。他生的眉清目秀,又不需常年cao劳而把身体搞成粗枝大叶,这都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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