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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 (第3/4页)
句话概括——“霸道血族大公的落跑小娇妻”。 主角受一开始是被豢养的血仆,他的血液极为芳香美味,对血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于是被进献给了在血族中以“挑食厌食”……哦、不……是“残忍暴虐”闻名的兰斯德大公。 得知这个消息后,本来对自己的血仆身份已经认命的主角受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跑…… 先不讨论主角受一个普通人类,是用什么方法从血族的重重看守中跑出来的,总之他就是成功了。 被进献而来的贡品逃跑,还是在踏入他的领土以后。 这简直是一巴掌扇在兰斯德大公脸上,高贵的血族怎能忍受这种耻辱?!于是,大公立刻命人去追捕。 ——这也拉开了向绵延近百年的逃跑被抓回来、又逃跑又被抓回来、双叒叕……的过程。 期间主角受邂逅了对他一见钟情、甚至想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的圣子,为保护他愿意豁出性命的猎人,人类王国的王子…… 白穆:这果然有哪里不对吧? 起码,他怎么也没法想象布洛特那张死人脸对谁一见钟情…… 但是谁知道遇见主角受后会不会失了智? 毕竟,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 霸道大公为一个血仆大动干戈,这事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真的发生了,就不那么浪漫了。 ——要是浪漫要以鲜血死亡铸成,那这个世界还是朴实一点好。 因为追捕的只是一个低等的血仆,兰斯德派出的是最低级的、本能占了上风的劣化种:那是由人类转化成的吸血鬼在长久得不到“主人”的血液后陷入疯狂的结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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