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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1/4页)
—————————————————————————————————— (33) 行动开始之前,浩凌耗掉了半包烟和一瓶酒。 雨雾会所进入了夜晚,外面安静了下去,里面却喧哗了起来。 施暴者醒了,他们已经准备好再一轮的欢饮。 浩凌了解这种人,他和格老板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十四五岁就在舞台上搔首弄姿,十八岁就做了鸭子。他伺候过很多人,他太清楚这些人为了下面舒服能做出什么事。 当他一个场子换到另一个场子,有时下/身甚至没有知觉的时候,他就明白,如果他不试图为自己努力,那没有人会对他网开一面。 包括格老板。 失去了东家的妓不过是一块烂布,这也是为什么他宁可牺牲别人也不会牺牲自己。他与人的情感牵连不多,像魏哲这时不时动感情的,他十足瞧不起。所以他更知道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做事情不应该犹豫。 他没有思考过杀人与不杀人的区别,他思考的只有一件事——如何杀。 他很多年没有和修礼配合过,他也不屑于和这个婊/子配合。但当岩文把修礼带到他面前时,他也只是默许地抬了下巴,在岩文走后对害怕得连火机都擦不着的修礼吝啬地丢了句——“孬种。” 修礼不是孬种,他生起气来。 但浩凌没有理他,而是等他骂骂咧咧地把一根烟也消完,才拍下了瓶子,打开门走出去。 浩凌什么都没有和修礼商量,他觉得不需要商量。杀人的事情就算商量,那小孬种也不会记得安排好的过程。 何况他也是第一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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