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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圣诞老爹提到我的喜好,我就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吧。”卡洛斯故意神神密密地说,“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打篮球吗?” 台下传来稀疏的答覆,多半是女孩儿的声音。有点微弱,音量只比蚊子拍动翅膀的恼人嗡嗡声响亮些。 卡洛斯挑起一边眉毛,抬起双手罩在耳后:“嘿,大声一点!给点面子行不?看在我告别加拿大,回到美国的怀抱的份上。我听不到。” “想──!”连男学生们也开口了。 “好极了!” 卡洛斯用力地鼓了一下手掌,给与肯定。 “你们喜欢吗?我很喜欢,非常的。当邻居家的同龄人守在窗台前,期盼猫头鹰给他送来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时,我却希望我的数学老师能变成一只怪兽追杀我,这样我就可以加入混血营!”他说话的同时,忍不住动作夸张的比划,仿佛一名正在与敌人搏斗的勇士。 “希腊神祇与凡人的子嗣,真酷。我也想拿起原子笔变成的青铜剑,交上一个超火辣的女朋友!” “兄弟,你说得对!谁不想呢?” 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道宏亮的男声,原来是十一年级的埃里克·琼斯。伯奇维森雷诺克斯没有人不认识这位老兄,他可是数次带领篮球社校队拿下NSAA的州冠军的队长。 卡洛斯闻言,立刻对他比了一个代表“你懂我”的手势。 眼见转学生如此上道,埃里克的嘴角不禁咧得更大,连眼睛也眯成两条缝。很好,这个朋友他交定了! 目睹队长率先表态,其他保持观望态度的球队成员也因此打消敌意。尽管他们无法否认转学生能够参加加拿大百淬高中全明星赛是真的很强,但是甫一入学就直接空降到校队里,任谁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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