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 (第2/5页)
魏武不服啊!就提出来上诉。 二审时,跟一审时一样,法庭给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是省高院退休的刑事法官。 辩护律师看了案卷,又去看守所见了魏武。 魏武还是老样子,坚决不认罪,对律师的态度也很不友好。 不过,这个辩护律师毕竟做过多年的刑事法官,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眼光很毒,想在他这卖乖,很难。 但他也从未见过哪个嫌疑人能像魏武一样,挨过那么多轮审讯,却从没有认过罪的,一般多是认了罪再翻案,只有魏武,从头到尾没有认过哪怕一个字! 而且,匕首的刀鞘一直没有找到。 结合魏武的表现,辩护律师觉得案件可能另有隐情。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指出: 首先dna比对不能确定其唯一性。 百万分之三的比例,看似很低,但全省6000多万人口,按照比例就会有180多人的dna相似;若是放在全国则是3000人。 谁也无法确定,本地会不会刚好有几个有着相似dna的人?尤其是农村,同族同姓居住紧密,近亲集中,这种可能性更不能排除!何况也不能排除流窜作案。 其次是匕首没找到。 辩护律师认为:由于那种匕首的特殊落鞘方式,如果刀和鞘分离则不便于携带。 结合这种匕首的特点和大家使用的习惯,一般都是把匕首挂在腰带上,抽出匕首后,刀鞘依然留在腰带上。 而且,刀鞘不是用卡扣挂在腰带上,而是用腰带从刀鞘上面的孔里穿过去的,解下刀鞘必须抽掉腰带,很不方便。 如果作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