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七章 洛中速回冈山议大事 (第3/7页)
准石高制更多的粮食,这部分粮食即便不吃,待到明年春黄不接的时候拿出来卖也是能赚得一大笔利润的。 可以说无论是日本的贯高制,还是明朝的一条鞭法,本质上是简化了征税的流程,但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粮食作为等价货币的时候,反而是一种坑害农民的法律。 此外石高制比贯高制更加灵活,比如某个小村子在深山里没办法种地,但树木多盛产木炭,那么可以用木炭来抵消地租,每年只需要上缴一定的木炭就行了,仅有的一丁点土地种出来的粮食留给村民们自己吃。 但如果是陈旧的贯高制,那么农民得自己把粮食以及木炭背出山区卖掉,并且换成钱来给封建领主交税,古代又没有高速公路,这一路上消耗的粮食和人力成本可是很高的,弄得农民苦不堪言。 比如你作为一个农民,领主要你给我20人民币作为交税。 而你农民手上只有日元,所以你要兑换成人民币才能给我,但市场上人民币少,你用17日元兑换不到,可能要用25、30元才能兑换到,这样你就要多付出成本才能完成交税。 或者我领主仁慈,表示收日元也可以,但老爷我到京都兑换也要手续费,所以你不能给我340日元,而是要给我500甚至600日元。 你是农民你肯接受? 贯高制本身就是从镰仓时代、室町时代遗留下来庄园制经济的残留产物,计算出来的土地税是虚的,总之你可以理解为时代的眼泪,等到了安土桃山时代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但是相比较西国,关东地区更加复古,对于压迫接受程度更高,对于武士阶级更加敬畏。 因为很多普通民众在几百年前都是被征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