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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华督府的家底 (第3/4页)
,老百姓们也得到了很多好处,因为董应举作为田主,他只向佃户收三成,其余七成都给了普通百姓,像这样的分配方案人人都可以接受。 当时董应举便质问,既然朝廷内帑早枯竭,又不能继续增加民间赋税,那么为啥不实行屯田呢?光他屯田就有四万两白银的收入,其他地方官府屯田收入岂不是更多? 实际上,董应举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土地,朝廷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将这个庞大利益体所占据的土地买下来,可是李晟却有这样的能力, 也就是说,倘若李晟将这一千万亩耕地尽数租赁给无地农民,然后只取三成地租,便意味着到手七百五十万石粮食,而此时湖广市面粮价基本在一两到二两银子左右一石,如果运到京城去都能卖上三两六钱的高价,这就意味着革新军理论上是拥有七百万两到一千五百万两白银的收入空间。 当计算出这个数字后,李晟却感觉有些怪怪的,因为在他前世模糊的记忆里,整个大明岁入也只有两千万两左右的规模! 要知道,整个大明朝的耕地面积差不多在九亿亩左右,如果在全国范围内,能够按照屯田收益数字来征收农业税,哪怕亩产量只有一石半,则总产量都在十三亿五千万石上下,若是按照明初每亩三升三的比例,大明的实际赋税都有至少三千万石。 可问题是,这一套系统发展到明末却演变成只有十分之一的土地在征收高额的赋税,甚至还屡屡加征。而超过九成的土地则以各种名义投寄在皇室、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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