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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4/4页)
达成合意,合同签订即成立。 民间借贷纠纷极其常见,现在法院里的民庭高达60%的案件都是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案件,这类案件为什么多,有一大原因就是民间借贷和商业借贷不同,它很“草率”。 怎么理解这草率二字呢,学理上有个名词叫“不要式”。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好哥俩,张三找李四借十万块钱,李四十分信任他,于是二人连借条都没写一张,只是口头约定了借钱和还钱的相关事宜,等李四把钱给到张三手上,他们哥俩之间的这份口头借贷合同即刻成立生效。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合同不以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为生效要件,但如今是一个国民普遍陷入诚信危机,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的时代,借十万块钱不打借条,这俩得是多好的关系啊。 一旦张三翻脸不认账,李四空口无凭无证人他如何才能收回自己的十万块钱,保护自己的债权?这时候,如果有凭证有一张借条,如果有一份能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那么一切都好办。 国人好面子,总认为咱哥俩谁跟谁啊,谈钱伤感情,老思想认为让亲朋好友打借条这是伤和气伤感情的大事,于是很多人都选择订立口头合同,这种行为在法律人看来,是极度不理智甚至愚蠢的行为。 借钱的时候都是大爷,催账的时候个个都是孙子,空口无凭光靠着曾经那点脆弱的交情的更是连孙子都不如。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国人。”这句话真的是鲁迅先生说的。 所以,写借条留证据真的很重要,它能避免很多事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然而,写了借条就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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