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章 天正十六年《伴天连追放令》 (第4/8页)
胁,要求家臣改信切支丹; (7)把日本人卖给中国、南蛮、朝鲜半岛是不应该的。因此,在日本禁止买卖人。 (8)牛马对于日本来说是重要的农业工具,而像切支丹那样买卖牛和马来吃,这也是不合理的。 一律以这些条文严加禁止,如有违犯者即严惩。 而这一世的秀吉在对以上的第(1)、(3)、(4)、(6)进行了变更: (1)原本已经信仰切支丹的民众被允许保留信仰,但是不准再允许伴天连们发展新的信徒。 切支丹和切支丹结亲的,生下的孩子可以继续信奉,切支丹和其他信仰的对象结亲的,生下的孩子不能再信奉切支丹; (3)大名如果出现交替、继承、转封的情况,民众要么随着先代主君转封,要么就地改信佛教或神道宗,都不愿意的需向官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迁移至依然接纳切支丹的大名领内。 (4)知行超过知行超过200町,或收入3000贯以上的大名,或者知行超过80町收入超过1000贯的武士,在经过秀吉批准之后才能继续信奉切支丹,不然必须在限期内改信; (6)天下各大名,需要严格限制领内切支丹家臣的数量,必须要留下接纳的也需要进行约束,经统计后上报秀吉核准。 从以上这些条例的修改可以看出,秀吉对于切支丹的警惕性比历史上高好多,历史上的秀吉对于切支丹虽然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并且有彻底堵死,特别是在民众的信仰上。 而这一世的秀吉对于切支丹的态度格外严厉,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